(2008年5月30日通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免去: 陈立民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齐敬东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英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