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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5-23 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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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乌兰浩特市经侦大队 呼和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的受害人,特别是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经济犯罪活动。从目前我市的情况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在经济犯罪中所占比重快速上升,成为当前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之一。受害者经常的上访给政府、给公安机关带来极大压力。

    一、我市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者一些心理特征

    1、受害者大多是无业者。这些人主要由农民、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者等人组成,因为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低,他们急于摆脱目前经济窘迫的状态。这些初期的受害者可能得到了一些甜头,被行骗者的谎言所蒙蔽,就向自己的父母、兄弟、亲戚、朋友和邻居等熟人积极推荐。这些熟人出于信任,就放弃对真实情况的调查,直接把资金投进去,导致其上当受骗。
    2、这些受害者轻信广告和熟人的心理导致防范意识下降,相信投入的资金绝对安全的谎言,在此基础上还能够快速增值。而用快速的"低投入、高回报"的手段诱惑,让所有的受害者放弃了必要的防范,受害者的心理状况恰恰被犯罪嫌疑人把握和利用。
    3、受害者在投入的资金未收回来的情况下,明知被骗了,内心往往不愿意承认,也不会立即去报案,仍相信行骗者的谎言,希望行骗者履行最初的承诺,保证他们投入的资金能如数退还。时间在行骗者的谎言下一再拖延,等到他们希望破灭,行骗者早已无影无踪,这时他们才会反悔,而这些受害者一人受骗,就容易在自己的父母、兄弟、亲戚、朋友和邻居间形成串连,导致群体上访,给公安机关造成很大压力。

    二、防范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以及其他多发性案件及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向社会披露,发布预警提示。深刻揭露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手段和表现,对不法分子所谓的"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等谎言要提高警惕,谨防投资陷阱。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侦办的成功案例,达到"震慑犯罪、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目的,提高群众发现、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能力。

    2、进一步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打击力度。对各级领导交办的社会反映强烈、危害后果严重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坚持专案专办,合力攻坚、快侦快破,全力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防止出现大规模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3、加强情报收集。经侦大队要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动态,取得工作主动权,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同时进一步发挥经侦部门服务与参谋的职能作用,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参谋服务,提升情报信息的研判分析水平,提前警示有关职能部门重视辖区内可能出现的不良动向,及时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4、健全协作机制。经侦大队要建立健全与税务、工商、烟草等相关部门的打击经济犯罪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互通情报,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制定预防打击措施,增强打击力度。

    5、强化侦查破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经侦大队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对于群众反映大、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案件,集中优势警力,力争快侦快破,最大限度地追缴赃款赃物,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维护低收入阶层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稳定公众情绪,使之不形成大的群体性事件,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削除社会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