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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启动“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5-16 16:22   来源: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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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包头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该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根据计划安排,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将于5月25日前申报材料,5月底至6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7月上旬前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为确保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将切实做到“三到位”、“三结合”。

    首先是“三到位”。第一个到位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第二个到位是政策规定到位。根据《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人选管理和奖励办法(暂行)》和《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办法(暂行)》要求,落实“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选拔条件和管理、奖励办法,确保工作平稳推进。第三个到位是监督措施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注重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做好“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各个环节的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其次是“三结合”。一是把“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新世纪人才工程”人选包括包头市优秀专家、包头市拔尖人才和包头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连续三次被评为包头市优秀专家者,授予包头市杰出专家称号。选拔范围确定为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在岗优秀人才,包括外地受聘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的各类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并按照我市高层次人才总数1%左右的比例,确定“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名额为包头市优秀专家30名,包头市拔尖人才60名,包头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60名。同时,“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注重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对少数民族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二是把“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同提高各类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结合起来。在选拔条件中,规定长期在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可参加首批包头市优秀专家选拔;在工农牧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可参加首批包头市拔尖人才选拔;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各类奖项,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创新性成果的各行业领军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均可参加包头市优秀专家、包头市拔尖人才、包头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选拔。同时,规定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的业绩成果起止时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三是把“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工作同落实各项人才待遇结合起来。被批准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的高层次人才,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证书,进行表彰。在管理周期内,优秀专家每月享受300元技术津贴,拔尖人才每月享受200元技术津贴,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每月享受100元技术津贴,并享受半个月的学术休假;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首次聘任(包括晋升后首次)时不受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限制。

    包头市将以开展“新世纪人才工程”首批人选选拔表彰为契机,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