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市各类出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强化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日前,按照自治区商务厅、环保局要求,包头市商务局和环保局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建立了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出口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管工作,建立商务和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包头市商务局和环保局还要求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商务主管及环保部门,按照归口管理做好配合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按月上报市联合工作小组。
包头市商务局和环保局将相互协作,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着力推动包头市出口企业提高环保水平,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督促出口企业率先承担社会环境责任,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坚决制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出口行为,为我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对外贸易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