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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公安局快速侦破一起持枪抢劫案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5-12 18:43   来源:内蒙古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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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24日晚23时30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分局临陕路治安岗亭接到出租车司机高某)报警:称其在西环路的沙石料场附近,被歹徒持枪抢劫。

    接报警后,临河区公安分局110指挥室指令刑警大队出警,同时向值班局领导作了汇报,值班副局长刘树春立即带领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黄敏及侦查员赶往临陕路治安岗亭向受害人询问被抢情况。获悉受害人在人民广场附近拉载了一名男子,该男子上车后便用手枪顶住其头部,手上还有大量血迹,劫持其沿胜利路向马道桥方向行驶,途中又上来一男一女,3人合伙抢劫了其手机一部及现金200余元,当行驶到西环路的沙石料场附近时高某某伺机脱险并报案。据此,侦查员将3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向110指挥室进行了反馈,刘局长果断决定,将案情向全局通报,并立即启动多警种快速反应作战模式,出动派出所、刑警、巡警等单位民警150余人在城区展开搜捕行动。

    25日凌晨0时30分,临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110指挥室通报:新华街派出所民警在区医院出警时,了解到受害人马某当晚23时左右,在人民广场北侧"一水吧"与4男3女喝酒时发生争执,对方一男子用手枪开枪,并用枪托将其头部打伤后逃跑。获悉该案情后,进一步工作查明与马某发生争执的是张某、赵某和王某,持枪行凶的是张某。鉴于张的体貌特征与受害人高某某所描述极为吻合,张用枪托打伤马,手上极有可能沾有大量血迹。据此,决定对两案进行并案侦查。

    25日上午9时,李军大队长、黄敏副大队长带领侦查员与先期到达陕坝镇的扈忠亮副大队长及其他侦查员在陕坝镇会合,中午13时,张某、赵某、王某在王家中落网。

    经突审,张供述了持枪打伤马,伙同赵、王持枪抢劫出租车司机高某某的犯罪事实,赵、王也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赵还供述:二人在今年3月初就合谋抢劫,并从呼和浩特市黑市用2000元买了一把钢珠手枪。该枪对外形与54式手枪酷似,有相当大的杀伤力。

    目前,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