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1日下午6时许,兴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兴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称:"在110国道与京藏高速兴和出口交汇处,一辆交通肇事车上拉有炸药",接报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工作。 经查,该肇事车是一辆依维柯中型客车,车上拉有无任何标识的箱状炸药25箱4包5管,据交警反映,当时车上有两名人员,肇事后,看到前来勘查现场的交警便弃车逃跑了。 当前该肇事车辆已被治安大队依法扣留,炸药现已被扣押,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查,该肇事车是一辆依维柯中型客车,车上拉有无任何标识的箱状炸药25箱4包5管,据交警反映,当时车上有两名人员,肇事后,看到前来勘查现场的交警便弃车逃跑了。
当前该肇事车辆已被治安大队依法扣留,炸药现已被扣押,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