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达茂旗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非税性收入管理秩序,严厉查处应缴不缴行为,挖掘财政收入潜力。 该旗特别将土地出让金征收及补征工作作为重点来抓,争取将土地出让金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该旗有关部门对全旗矿产资源的开采权、探矿权和使用权进行规范管理,使其有偿出让和所得收益全部上缴财政,增加全旗财政收入及可用财力。截至3月底,达茂旗非税收入达842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为4320万元。(王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