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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积极推进城乡低保 "四化"进程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4-21 18:14   来源:霍林郭勒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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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夯实城乡低保工作,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霍林郭勒市不断创新城乡低保工作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程序,积极落实"济民"政策,确保了城乡低保工作的良性运行。

     一、坚持制度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依据《条列》、《意见》和《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分类施保、足额补差、应保尽保。一是切实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不以地方财力困难等为由,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排斥在外;二是科学合理的区分救助类型,切实做好分类管理。针对老弱病残孤和老复员军人等各类困难居民的特殊情况,把握政策尺度,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比例浮动幅度,做到不随意克扣补助标准;三是根据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边缘对象临时救助等项工作的发展和资金需求变量等情况,适度留量,做好低保、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预算工作。四是依据城乡低保制度和救助政策法规,在解决好吃穿住的前提下,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把握资金总量的基础上加大救助资金支出比例,努力提高救助水平,同时最大限度的协调落实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低保家庭的生活负担。

     二、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行政职责。一是科学合理确定家庭收入。在第一季度新申报的220户低保家庭核查审批过程中,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以人为本,避免随意夸大或减少审核对象家庭收入,实事求是地按实计算家庭收入,并进行足额补差,改变了以既定补差倒算家庭收入和以钱定人的做法;二是规范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坚持民主评议、集体审核审批制度,严禁"优亲厚友"、"以权定保"、"权力集中"的做法;严格执行"三榜公示"的规定,利用社区公务栏和群众集居地等地方公示信息,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认真做好基础资料的备案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积极提高行政作为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农村低保按季发放的规定,坚决杜绝随意拖延发放时限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完善科学化管理,不断创新运作机制。 一是对已申请的低保人员分三部分重新审核。符合要求的,年龄在60岁以上的低保户继续发放;45岁至60岁之间的,按30%-50%随机抽查,主要对因病享受低保的人群进行普查,要求实行统一体检(除残疾人),不符合要求的停止发放低保金,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45岁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重点调整,民政局将设立低保就业安置科,对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向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再就业,鼓励他们实施再就业,尽快脱贫致富。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介绍就业的,或无正当理由两个月内拒绝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按规定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依法追缴低保金,两年内不受理低保申请;二是加快城乡低保信息化建设速度,运用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低保信息数据资料的登记建档和上报工作,全面实现城乡低保信息化管理;三是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让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熟知政策,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咨询和解释工作,避免了因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而造成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四、加强队伍化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围绕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低保工作,霍市民政局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经常性低保工作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随机进行考核评审。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采取主动,积极向上级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争取理解和支持。建议增列必要的编制和职位,调整部分职能淡化的职位充实低保工作岗位,以解决无人办事和行政能力不足的窘境;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的培训学习,引进先进经验模式,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民政局分管领导还亲自带队"走出去",进行入户调查、审核、评审低保实际工作。在实践中边学边做,摸索规律,积累经验,做到践行真理,学以致用。(文/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