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7个税收宣传月中,东河地税局企业二所深入企业65户,进行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辅导。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已经开始执行。由于新条例相对旧条例变动大、政策性强,企业的财务人员短时期内不容易全部了解掌握,在东河地税局企业二所税务人员认真细致的辅导下,企业财务人员都已能够自行计算缴纳税款。通过纳税辅导,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又保护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受到广大纳税人的好评。(贾美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