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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倡议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4-03 10:27   来源: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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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市文明办等五家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文明办、稀土高新区党群部、市直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包各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

    《通知》说,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参与人多,影响面大。随着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文明祭奠风尚已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但是,由于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传统祭奠的陈规陋俗依然存在,清明节前后,市区街道、广场往往焚烟四起,污染环境。这些现象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充分展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良好形象,包头市精神文明办、包头市民政局、包头市教育局、共青团包头市委、包头市关工委根据中央文明办通知精神,号召全市市民在清明节期间,以“破除封建迷信,倡导文明祭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题,全面开展有声势、有内容的文明祭祀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具体安排

    1、各旗县区文明办要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在清明节期间的祭奠活动。充分利用东河区的包头市烈士陵园和王若飞纪念馆、昆区抗洪抢险英雄集体、青山区兵器城吴运铎纪念馆、达茂旗百灵庙抗日武装暴动纪念碑、固阳县骑四师烈士陵园、土右旗大青山游击队遗址等当地资源,对先烈进行缅怀和祭奠活动。

    2、团市委要号召和组织全市广大青年团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祭祀活动。同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不要随意在街头、社区、公墓外、林地等处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并组织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发放《倡导绿色文明祭奠,树立文明城市新风》倡议书。

    3、市教育局要在全市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缅怀烈士、祭奠祖先等活动。结合班、队会积极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精神”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继承先烈遗志,弘扬革命传统。有条件的学校到烈士陵园和红色旅游景点为革命先烈进行扫墓祭奠等。

    4、关工委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组织“五老”人员深入社区、学校,讲传统、忆先烈、树正气、提素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市民政局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经营祭奠用品的摊点、花圈店进行检查,倡导文明祭祀,不经营、不出售纸扎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号召有条件的公墓提供网上祭奠服务,谢绝携带纸扎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进入公墓。

    6、市直属机关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带头进行文明祭祀,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清明节期间,包头日报、包头晚报、包头电台、包头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开辟专题和专栏,对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进行宣传报道,对不文明祭祀行为要予以曝光,引导群众破除祭祀陋俗,用文明节俭方式祭祀故人,力争做到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上有文,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

    二、几点要求:

    1、各旗县区及包钢、一机、北重、二0二、包铝等大企业要按照市里的要求,加强领导,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下去,并开展一系列易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的宣传教育、践行活动。

    2、市综合执法局在清明节期间,要派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沿街两侧等人们集中聚居的地段进行宣传、检查。严防在市区大街小巷、十字路口焚烧纸扎冥币现象的发生。

    3、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下发本区、本单位文明祭祀活动方案。并将文明祭祀活动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市委主楼520房间,电话5129520,E-m ail:btw m b-s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