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下午,在神华国际礼堂隆重举行包头青年榜样颁奖典礼盛会上,包头市昆区交警一中队民警邢鹏飞被评为包头市杰出青年卫士。
邢鹏飞同志于2003年10月,服完兵役后被分配到包头市交警支队成为一名交通警察。
2004年7月的一天,他在林荫路执勤巡逻时,接到百姓报警后,与同事抓获一名刚刚抢劫完一名妇女的钱物正欲坐车逃跑的持匕首的歹徒,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5年,因在全年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保证了道路安全畅通的同时,文明执勤,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被评为"2005年度创建城市文明先进个人。"
2006年2月的一天,他夜间在钢铁大街巡逻时,接到群众举报,抓获了两名持刀抢劫路边商店的抢劫犯罪嫌疑人中的一名。根据这名歹徒的交代最终将辗转于呼包两地多次作案的7人抢劫犯罪团伙全部抓获并被报请个人二等功。
2007年7月,刚下班准备回家的他,骑车行驶到到钢铁大街与乌兰道交叉口时,看见一骑摩托车闯红灯的男了将一正常行驶骑自行车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后逃逸。邢鹏飞反应灵敏,一脚油门踩下飞速追去将男子抓获,遏止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发生。
一直努力工作,认真做事的他,因几年工作中优异的表现,被昆区区委、区政府授予"第二届昆都仑区十大杰出青年"的荣誉,同年12月被评为包头市首届"鹿城卫士"。作为一名交通警察,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市局、支队的要求,做到一警多能,既能维护道路畅通,又能保一方平安。始终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在本职岗位上为社会、为人民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为包头市的经济发展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大队号召全体民警要以他为榜样,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和捍卫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和尊严,在新一年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再现交警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全力实现大队正规化建设做出自己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