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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假房产证进行诈骗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2-26 18: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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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临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侦破了一起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从某房屋买卖租赁中介处得知,临河区新华办附小附近的房屋买卖、租赁生意十分火爆,即与金碧房屋出租公司联系,在附小附近租下该公司的一套楼房。同时,利用他人身份证购买了手机卡一张,在某中介公司登记出售该楼房。

    受害人于某得到卖房信息后,与李某联系。李自称叫白杰,是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双方一同实地看房,就买卖房屋达成一致意见。于某支付了李某预付款2.5万元后,要求其提供房产证。李某通过制假证的人制作了一套假房产证,骗取了于某剩余房款4.3万元后潜逃。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人们贪图便宜,不愿缴纳税费的心理,绕开产权过户,达到诈骗的目的。因此,一定要搞清售房人的真实身份,除预付少量的定金外,房款一定要在产权变更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