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道/许卫国 刘燕庭
海拉尔交巡警大队河西中队在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中,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群众满意。
2007年12月8日10时许,河西中队副中队长霍煜带领巡逻组巡逻至草市街民族幼儿园附近时,只见一女子向巡逻民警招手,民警立即赶到这位女子面前。该女子称:在她的自行车上有一个挎包,不知是谁的。民警立即带着报警人来到自行车旁,果然有一个女式挎包。民警打开挎包,清点包内物品。包内有三个存折,医保卡、电话本及部分现金,户名都是孙xx。于是民警打开电话本,希望能与失主联系上。电话拨了一个又一个,均没有失主的消息。民警还是没有放弃继续拨打电话本上的电话。当拨打到8888xxx号时,民警问到:我是110民警,你认识一个叫xxx的人吗?对方答到:我是孙xx,你有什么事吗?民警问:你最近丢过东西吗?我今天上午丢了一个挎包,包内有三个存折,医保卡、电话本及现金。民警见她回答与包内物品完全一样,便问她现在哪里,孙xx回答在河西农贸市场。于是民警驱车赶到农贸市场。经过准确核实后,将包交到失主手中。
这位失主眼含泪水对民警说:这是我一年的血汗哪,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了,太感谢你们了,有你们这样的好警察我们老百姓心里塌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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