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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5日22时30分许,海勃湾公安分局凤凰岭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派警:位于粮库北侧家属房有人用13384739309的手机报警称其要杀人,后又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达十数次,并称其已杀了两个人.值班人员寇晨光、王俊峰、于万胜、协警员杨哈达、马福俊接警后立即出警,在海勃湾区粮库北侧胡同内将再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的男子找到。经核实系杨某某酒后多次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凤凰岭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杨军田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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