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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1-22 16:15   来源:霍林郭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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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霍林郭勒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07年9月至11月底进行。根据《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旗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通辽市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通辽市委和霍市市委的统一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主要任务:依法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选出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出席通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我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07年11月10日左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07年11月中下旬召开。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日----9月20日),成立选举工作机构,确定选举工作方案,划分选区,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划分要便于选民参选,便于选民了解提名候选人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每一选区要按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一个选区所选代表超过三名的,选举无效。城区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农村牧区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应大体相等。

    第二阶段(9月21日----10月7日),广泛宣传发动,依法做好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为防止错登、漏登、重登,登记后要认真核对,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选举结束后,各选区将花名册报市选举委员会备案。为了保证更多选民参加选举,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依法积极主动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可以参照去年社区选举时的选民登记底册,再结合我市人大上届选举中的选民登记的底册,采取"三增三减",即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新迁入本选区的和死亡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迁出本选区的办法。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重视和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我市但没有转入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我市参加选举。

    第三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分配代表名额,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经反复酝酿、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要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要实行差额选举,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各选区于选举日15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由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和民族构成情况及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都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5日前进行公布。在这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讨论,民主协商,做到择优选举,防止把持包办、主观臆断的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投票选举在11月10日左右进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个选区除设立中心投票站外,还可设流动票箱。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代表资格由本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查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确认后,发布公告,发代表证书。

    要严格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委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人要在委托书上写明委托何人代为投票,被委托人凭委托书代其投票,如果仅是口头委托,无效;二是被委托人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有选民资格的人;三是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3人;四是委托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采取流动票箱必须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流动票箱必须要有选民资格的2个以上专人负责;二是流动票箱必须由监票人在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检验票箱后加上密封;三是流动票箱和选举大会、投票站的票箱一并计算票数;四是负责流动票箱的人员要向投票的选民说明注意事项,在选民填写选票时,要主动回避,不要围观、授意选民填写选票,以保证选民在秘密状态下自主划票。

    第五阶段(2007年11月中下旬),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班子成员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通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和代表素质、结构的要求

    (一)代表名额:根据自治区、通辽市要求和我市实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名额不再变动。因此,我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定为133名。

    (二)对代表素质的要求:为使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更加有效地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须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要重点把好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政治关,同时注重代表的议政水平,注意改善代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考虑代表的履职能力,不能把人大代表做为荣誉职务来照顾安排,对基本上没有时间参加代表活动的以及缺乏履行代表职务能力的,不安排为代表候选人。要把那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责任感和履职能力、有一定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

    (三)代表的结构:代表的界别比例要按照选举法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代表占20%、农牧民代表占10%、知识分子代表占25%、居民代表占10%、干部代表占25%、武警森警占2%、其他劳动者占8%;妇女代表占30%以上;非中共党员代表35%以上;少数民族代表占40%以上;连任的代表要占30%以上。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的界别、比例和结构,要据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市选举委员会制定代表比例的分配方案,报通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分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