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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佩宁,男,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包头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驻包头地区大队大队长。
2000年以来,张佩宁带领的大队共侦破刑事案件751起,其中大要案件1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4人,缴获的赃款赃物价值500余万元,为铁路运输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作为一名警察,张佩宁深知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不论走到哪里,他都干一行,爱一行,在一岗,精一业。经验的积累和扎实的工作使他具备了极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每遇大要案件,他总是侦破工作中的排头兵。
2004年7月29日凌晨1时45分许,包头站售票房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由于性质恶劣,危害严重,此案被铁道部公安局和呼铁局政法委列为督办案件,要求限期侦破。张佩宁同志作为专案组成员带领探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认真分析案情,摸排走访。经过艰苦的工作,于8月22日在天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案件成功告破。
2005年12月22日,包头东站发生一起特大诈骗案。一名旅客在候车室内被三名男子及一名女子骗取随身携带的一张银行卡,内存人民币十八万元。案发后,张佩宁开展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派专案组三赴绵阳,蹲坑守候,终于利用犯罪嫌疑人在家放松警惕享受元宵节的有利时机,一举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2005年8月的一天晚上,刑警队接到北京铁路公安局的协查通报,有一名叫李某某的犯罪嫌疑人潜逃到包头固阳地区。通报说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携带炸药,妄图炸毁铁路。张佩宁与战友们迅速出警,沿白固公路进行搜捕。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后,他奋不顾身,将犯罪嫌疑人扑倒并压在身下,成功将其抓获。
作为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驻包头地区大队的大队长,一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曾多次给他送钱送物都被他严词拒绝。对待犯罪分子,他是正义的化身,刚正不阿,义正词严;但对待同志和群众,他却是爱的使者,扶贫济困,润人心田。群众和同事生活上的困难,他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千方百计帮助解决。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人民警察和铁路运输安全"排头兵"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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