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文传电讯社8月1日莫斯科报道:俄罗斯联邦政府在其网站上公布消息说,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了俄罗斯开发和对外经济活动银行(简称“俄罗斯外经银行”)监事会条例以及关于俄罗斯外经银行金融政策备忘录的准备程序、内容以及有效期的决议。
根据文件,备忘录里面将包括俄罗斯外经银行投资和金融业务的主要方向和指数,发放银行贷款、外债、银行担保的条件、方法、期限、有关限制和限额的信息。除此之外,文件中还规定了入股经济主体固定资产以及购买经济主体债券的条件和方法,以及提供出口担保以及防止商业和政治风险的出口贷款保险的限制、限额、条件和方法的内容。
备忘录中还包括了关于投资项目鉴定和投资咨询业务条例,该条例中包括投资项目和俄罗斯出口商出口合同项目的鉴定程序以及俄罗斯外经银行作为项目投资顾问开展工作的条件和方法。该备忘录的有效期为自其生效之日起3年。
根据俄罗斯外经银行监事会条例,俄罗斯外经银行监事会由一位主席和八位成员组成,8位成员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任命,任期5年。监事会主席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出任。俄罗斯外经银行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批准银行的贷款政策、财政收入和支出计划。俄罗斯外经银行监事会还负责审批关于购买或者出让账面价值为外经银行自有资本10%以上的资产的交易,以及俄罗斯外经银行发行债券和建立分行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