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林郭勒市广场位于市区哲里木大街南,友谊路西,占地6.5万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工程由上海同晟规划设计研究所规划设计,2001年8月开工,2003年10月交付使用。
中心行政广场区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广场上有升旗台、喷泉、广场雕塑等。
广场雕塑以简洁、流畅、和谐为主题,表现了草原能源工业城市经济与社会强势发展。银色基柱代表能源,椭圆的造型代表打造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信心,飞起的天鹅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飞翔的体态,表现经济腾飞的强劲态势。
露天剧场区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场内有演出台和255个座位。管理房区包括配电房、井房,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3平方米。景观长河长160米,蜿蜒于广场中。广场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灯具有252盏,其中四火圆球灯23套、飞鹰灯9套、蝴蝶灯3套、吉星高照灯9盏、傲立八方灯6盏、泛光灯14盏、地埋灯45盏、草坪灯142盏、风车灯1组。
该广场是市民休闲、娱乐、集会、露天演出等活动的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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