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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拟订简化商品进出口《海关法典》修正案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10 09:24   来源:中俄经贸合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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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国家杜马日前拟订了简化商品进出口规则的《海关法典》修正案。该修正案修改了税费缴纳方式,强化了海关经纪公司和报关员的连带责任,明确了在出现行政违法行为情况下商品进入流通的程序。从事对外经贸活动的人士对议员的倡议表示欢迎,并希望在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中一些条款能够得以细化。

    早在《海关法典》生效前,就曾谈到关于进一步对其进行完善的问题。2003年10政府下设的一个委员会就指出,法典正文中包含许多有争议的部分,并承认必须在半年内对其进行修正。由于受部门间协商的影响,这一问题被耽搁了,所以直到现在才提出修正案。

    针对法典第三部分“海关收费”的修正案是由俄国家杜马财政预算和税收委员会成员起草的。参与该草案制定工作的杜马代表娜杰日达.阿扎罗娃说:“目前,该法案正准备提交海关协调分委员会审议。我们希望在2月末完成这项工作,并将其提交一读审议。该草案已获政府认可。”据俄联邦税务总局确认,联邦税务总局的代表与从事对外经贸活动的人一起参与了该修正案的制订工作。修正案必须对《海关法典》适用实务作出编纂,并澄清一些不准确的内容。

    除了从文字上进一步作出明确外,该修正案还包含一系列非常重要的建议。例如,修正案规定,如果申请是由海关经纪公司提出的,那么经纪公司报关员要对关税的支付负连带责任。DLA Piper公司海关工作负责人B.沙夫甲娜指出,这条原则在现行的《海关法典》中已有明文规定,但不够详细。因此,在实践中就出现了到底谁应对缴纳税费承担责任的争议。

    另一项建议是,确认行政违法案件结案前商品进入流通的机制。问题在于,目前属于行政违法对象的商品在结案前都要保存在临时存放仓库中,哪怕是针对并不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如此。这就给进口商造成资金方面的损失。从事对外经贸活动的人士认为,立法者必须对这一修正条款的适用机制作出详尽的规定。Tax-Advisor税事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合作伙伴科斯塔利金指出,让人搞不大清楚的是,海关部门将依据什么作出是否可以进入流通的决定。要是看法案内容的话,就容易给人造成这样一种印象,好象这样的决定完全依据海关工作人员的个人意见而定。

    专家表示,总体上来说,该修正案符合对外经济活动参与者的利益。科斯塔利金说,该法案纠正了因将关税排除在税种清单之外而产生的一些缺陷。《税法典》明确规定了所有收费的缴纳方式,但在《海关法典》中这些问题就不够明确。沙夫申娜也同意上述观点,她说,修正案对从事对外经贸活动的人来说将产生积极影响。修正案必须删除现行《海关法典》有争议的内容。

    娜杰日达.阿扎罗姓表示,对《海关法典》的修正远没有结束。目前,专家正对法典其他部分的修订进行协商,从而使该法典得到全面完善。

                          
(编辑:韩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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