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遏制毒品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禁毒部门出台了《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
一是对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和扭送毒品犯罪人员的,公安机关为举报人保密,并由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根据情况进行奖励。即:凡举报属实,经查证缴获毒品海洛因5克以下,每案奖励人民币300元。缴获毒品海洛因5克以上,每案奖励人民币500元。依法扭送正在贩毒、吸食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除依据缴获毒品数量奖励外,每扭送一名奖200元。凡举报新吸毒人员或复吸毒品人员,经公安机关检测确定的,每查获一人奖100元。凡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经查证属实5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元,500株以上的奖励人民币200元。凡举报吸烫安钠咖等精麻药品非法滥用者的,经查证属实每案奖励人民币100元。
二是凡举报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经侦查属实,每案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是看守所在押人员、劳动教养在所人员、戒毒所戒毒人员主动检举揭发他人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分别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减刑、缩短劳动教养和强制戒毒期限的奖励。
四是对举报人和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