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在北京与世长辞,举国悲痛。国民政府旋即成立了葬事筹备委员会,负责先生的葬事工作,并选墓址于紫金山。1929年6月1日举行了奉安大典,将中山先生的遗体由北京迁葬于南京中山陵。1929年7月1日,国民政府组织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葬事筹委会是日撤消,一切经手事项移交总理陵管会办理。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直隶于国民政府。其职责是: 护卫陵墓; 管理陵园; 办理陵墓工程及陵园建设; 办理陵园农林事业; 指导陵园内新村之建设。 委员会议决各案,交由常务委员会执行。
抗日战争开始,南京沦陷前,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随国民政府迁移重庆,会址设在重庆南温泉虎啸口青年会内。机构大为缩减,原有业务停顿,仅留少数职员负责保管基金及重要公物、档案。
1942年(民国31年)汪伪政权成立“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此机构仅存2年多。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27日,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作出回迁计划,并先派两名职员到南京,接收陵园房屋及其它财产。 1946年7月,国民政府将已有17年历史的“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改组为“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4月24日清晨,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35军105师师长刘志诚率部进驻国父陵园梅花山园林处保护陵园。4月28日,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5月1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5月11日,军管会发出保护中山陵园的布告:“...为严密保护孙中山先生陵园起见,无论军民人等,前来游览,不得损伤一草一木,违者严惩不贷...”
解放后,中山陵园的管理机构在隶属关系和名称上屡有变更,现在陵园管理机构为“中山陵园管理局”,为南京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998年10月 1日,经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制定,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一部系统的、全面的保护和管理陵园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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