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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1-15 11:35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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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乌审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通过规范程序、加大投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以此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面,乌审旗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通过本人申请、逐户调查、逐级审查、严格把关,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886户1541名城市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旗的城市低保资金已发至2006年12月底,共发放保障金208万元;在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面,该旗制定下发了《乌审旗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对低保对象的审核认定、保障类别的划分、低保对象的管理、低保资金的筹集与发放等做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将低保范围由家庭年人均收入在600元以下的贫困农牧民扩大到了825元以下,保障低保对象874户1744人,共发放保障金68万元;在救灾救济工作方面,他们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形势,对2003年制定出台的全旗救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仔细修改,旗人民政府重新予以印发。该旗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体制,旗级财政预算安排自然灾害救济款9万元,苏木镇按照当地上年度财政收入的1%作了预算,与此同时,他们对全旗受灾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时发放专项救灾款105万元,解决了灾民生产、生活的燃眉之急;在农村牧区医疗救助工作方面,按照《乌审旗农村牧区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运作,积极对贫困农牧民予以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11.97万元,救助711人次,其中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32人、6320元,大病住院救助79人、11.37万元;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方面,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依照新《条例》重新审核认定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221人,已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其中集中供养46人,集中供养率为20.8%。旗财政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预算安排了农村牧区五保供养经费,全旗共计19万元,现已下拨发放10万元;在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上,发放一次性入学救助金5.5万元,共救助73人;通过适当提高低保补差救助102人,涉及资金4.976万元。

    社会救助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既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绿色乌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