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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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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9 14: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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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可持报到证、人事劳动部门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单位证明到市、县公安局审核签章。
二、迁入地派出所凭上述证件、证明、居民身份证及两张标准照片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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