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茂旗人民法院巡回二庭只有4名法官,办公装备仅有一辆吉普车和一个行李箱,箱子里装的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国徽、审判台签、法袍、法槌、案卷、诉讼公文等。就是这简陋的法庭,针对辖区内婚姻家庭、债务、相邻权、人身损害、土地和草场纠纷等影响农牧区稳定的民事案件较多的实际,确定了定人、定时、定点与个案巡回移动审理相结合的诉讼形式,灵活运用法律程序,上门立案,就地审结,庭前调解,当庭宣判。
两年来,他们把农村牧区的1000余件民商事案件解决在了萌芽状态,诉外调解案件300余起,共为农牧民缓、减、免诉讼费40多万元。
石宝镇坤兑滩村是该镇的一个大村,村里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较多。巡回审判二庭的法官就住在这个村,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对该村的土地承包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周密的审理方案,细心排查,认真取证,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通过采取调解为主的办法,督促和教育农民自觉履行义务。对于宣传教育无效和调解无效的案件,他们给予了及时审理和判决,最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线、安宁一片”的效果。在该村的5天时间里,巡回审判二庭就依法审结了44件案件。
在实践中,他们总结出了调解矛盾纠纷的九种办法,即心理透视法、亲友共融法、案例疏导法、扶正纠邪法、沟通解怨法、冷热分施法、亲友旁帮法、反向借力法、蒙汉语言感动法。他们充分运用法庭审判功能和法官影响力,防止了许多案件的矛盾激化,避免了许多民转刑的案件。 (郝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