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调整工作思路,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作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的突破口,通过制定建立干部调整动议、推荐提名、监督管理制度,重点解决调整动议的合理性、推荐提名的民主性、监督检查的有效性的问题,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制定合理的干部调整动议办法,防止干部调整动议的随意性。首先明确干部调整动议的前提。只有在换届期间、机构改革期间、班子运行存在突出问题、部门职位或单位领导职数出现空缺、提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才能提出动议。其次规范干部调整动议的内容。制定干部调整动议方案时,做到“三提三不”:即提方向原则,不规定具体职位;提选任标准,不指定具体人选;提选拔要求,不限定选拔范围。第三限制干部调整动议的次数。除换届、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外,每年大批量调整动议干部不得超过2批(次),每批(次)调整干部的人数不得高于全区同职级干部总数的30%。
二是制定完善的干部推荐提名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群众公信度。实行职位空缺预告制度,公布职位空缺情况和任职资格条件,充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实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署名推荐提名干部制度,包括区委书记在内的县级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干部时,要填写《推荐提名干部登记表》,说明推荐拟任职务、与被推荐人的关系和推荐理由,简要介绍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对接培养推荐环节,按照专业结构和工作性质,通过对副科级后备干部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培养,实现推荐提名环节的分类推荐、分类提名,使分类培养与推荐提名形成有效的对接,提高推荐提名的针对性和选拔任用的科学性。
三是制定科学的干部选用监督体系,保证选用权利的规范运行。首先是全程报告干部选任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监督。认真执行《包头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报告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详细报告选拔任用干部的时间、数量,本单位编制、科级职数使用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其次是关口前移提前审查干部。在提出干部调整初步意见后,在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按照《青山区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同时通过纪检委、检察院认真审查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交流”。第三是认真做好公示信访查办。围绕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公示期间接到的有关拟提拔干部的举报,由有关部门迅速查处办结,为区委用人提供决策依据。第四是有效实施选任工作考核评估。建立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评估的制度办法,以年度考核为周期,结合试用期满考核,对书记执行干部工作政策、遵守干部工作纪律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评。(包头市青山区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