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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实行嘎查干部年度考核“末位问责制”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6-16 17:03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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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乌拉特中旗进一步加强对嘎查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切实改变嘎查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当“太平官”、“懒惰官”的现象,结合牧区工作实际,在巴音乌兰苏木实行嘎查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末位问责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中旗实行嘎查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末位问责制”,目的是推动嘎查党组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年初确定工作目标。每年初,由苏木党委和嘎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年的工作目标和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并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等方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嘎查党组织负责人需要问责的情况做出明确规定,并把工作责任具体细化到每一位“支委”成员身上,切实做到考核有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平时督促检查。苏木党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实绩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嘎查党组织及其成员及时提出书面告诫。普通党员或牧民代表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能按期完成承诺工作任务的嘎查党组织及其成员,经10人以上联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告诫。接到书面告诫或口头告诫的嘎查党组织及其成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就告诫的有关事宜进行答复,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规范考核程序。巴音乌兰苏木专门制定了《嘎查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前5天,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嘎查全体党员、牧民代表发布考核时间、内容、程序和重点事项。在考核过程中,采取“下评上”、“上评下”、“互相评”的方式,对嘎查党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评价,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下评上”,即:通过召开全体牧民大会,嘎查党支部书记就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向群众承诺的好事实事办理情况、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进行述职,组织嘎村全体党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牧民代表和离任嘎查老干部填写《民意测评表》,或进行谈话了解情况;“上评下”,即:苏木包嘎查领导和一般干部、苏木主要负责人对嘎查党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评价;“互相评”,即:组织全苏木所有嘎查的“两委”成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等人员对被考核嘎查年度工作进行互相评议。最后综合以上三种方式的具体评价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将考核结果在本嘎查公示。

    四是严格运用考核结果。苏木党委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嘎查党组织及其成员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当年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满意度低的嘎查党组织及其成员,由苏木党委按照《苏木嘎查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末位问责试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问责追究。问责追究遵循有错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免职等方式进行。对年终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嘎查党组织负责人,通过组织召开苏木全体干部和嘎查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以全体参会人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问责形式,并当众予以宣布。

    实行嘎查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末位问责制”一年多来,巴音乌兰苏木先后对16个嘎查村的15个党支部(其中联合党支部1个)进行了考核,对6名嘎查“支委”干部进行了问责,有两名嘎查“支委”干部被停职停薪。通过实行嘎查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末位问责制”,有效改变了嘎查“支委”干部过去“少说话、慢开口,遇见问题绕道走”的不良作风,增强了“支委”干部的岗位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嘎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中旗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