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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官员提任须过“公示”关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07 09:10   来源:北方周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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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政大楼401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称自治区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乔宇弛等人异常忙碌,他们正在对6名拟提任厅局级干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受理。

    就在几前天,新华网内蒙古频道的显著位置上出现了这条引人注目的信息,与此同时,该信息也出现在了内蒙古党建网的醒目位置。群众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网上留言等方式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这就是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中出现的新事物——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公示”前个人申报

    2月25日,经自治区党委研究,自治区组织部决定对6名拟任厅局级干部进行公示。公示中明确指出,公示时间为一周,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其实,在此之前,自治区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就给6名拟任干部下发了“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及要求”,要求考察对象需要将家庭收入情况、财产情况、收受礼品礼金、家属有无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详细填写。

    “我们现在执行的是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如果拟任干部在申报财产中没有财产来源不明的情况,群众又没有反映问题,我们可以对其批准任用。但是等干部任职结束后,我们会核查他们的财产及收入情况,如果发现财产和本人收入不相符,我们将严肃查办。”

    乔宇弛说:“任前公示就是给领导干部戴上一个‘紧箍咒’,时刻提醒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让领导干部的行为处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形成一种阳光式的监督机制。”

干部监督置于阳光下

    “对拟提拔的干部来说,不但要过领导关,而且要过群众关,这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自我约束力和责任心。”内蒙古党委政研室处长段连敖说。

    自治区组织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佘喜文认为:“干部工作由于其特殊性,历来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很少有人过问,但是随着公示制度的扩大,这样的透明度和信任度在增加。”

    从2001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及盟市以上组织部门同步设立了“12380”举报电话受理点,同时在内蒙古党建网站开通了举报信箱,实行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和调查结果复核制度。

    “12380”举报电话开通以来,截至2007年底,自治区共受理举报3107件次,调查核实1336件次,处理相关责任人56人。

    “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注重公示效果,让群众进行有效监督。群众性是公示制的核心,只有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公示制才有真正的意义。”乔宇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