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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当事人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名找李红艳:“我就是找她来的,让她给说说,我才信服。”
同事说:“审监工作得罪人,但每次民主测评,李红艳票数最高,说明什么?她办案子讲事实、讲证据,她改案子改得有道理,大家服的就是那份公正。”
李红艳,1981年到赤峰市中院工作,1997年,被任命为新成立的审监庭庭长时,她写下了“实事求是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与同事共勉。
这时,她要面对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希冀,一审、二审法官的疑惑,更有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压力。
近10年过去了,我区首届法制人物之一、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自治区劳动模范、优秀公务员、全区先进性教育优秀共产党员……李红艳写下了长长的光荣榜,而不服或者举报记录,至今空白。
审监庭每年要受理案件170多件,李红艳参加的庭审就达70%以上,案件调解率达40%,8年多没发生一起差错。
当事人张国芹,离婚后丈夫将判给她的房子卖掉后下落不明。一、二审判张的前夫归还卖房款,人找不到,判决没法执行,无家可归的张国芹叫着:“要不回房子,我就死。”判决没错,可张国芹一家4口怎么办?鉴于房子卖价偏低,李红艳几次做买房人工作,“这样的法官,难得”。被打动的买房人将1.2万元交到了张国芹手中。
当李红艳还在民庭当副庭长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她和合议庭的同志,带了27个案子到林西等地实地办案。一周之内,开庭26件,当庭调解13件。
李红艳把这种作风带到了审监庭,同事都习惯了她的连轴转。2002年盛夏,到喀喇沁旗西桥乡开庭,参与诉讼的有30多人,从早晨8点多到晚上7点多,闭庭时,有严重腰椎病的李红艳是在同事的搀扶下艰难站起来的。
“你是法官但你首先是个人”,李红艳说。2004年,驾摩托掉进沟里的当事人住院又碰上医疗事故,两审胜诉后,执行卡了壳。医院的态度是,“赔偿费超标了”。
接过案件,李红艳先去了当事人家,看到发烧的当事人倚在床上,老母亲满头白发时,她的泪流了下来。判决确实超标,一改了之,并不违背法律,但李红艳径直找到医院女院长:“你是母亲,我也是母亲,作为母亲我们聊聊。”这一聊就是一上午。两位母亲哭红了眼。最终,女院长同意了调解方案,当即兑付了11万元。
这份真情也一次次打动了其他当事人。红艳到一个贫困的小山村实地调查,当事人的炕席早已没了模样,还落着一层土,她毫不犹豫坐了上去,一肚子火的当事人一下接纳了她,案子顺利调解了。事后,当事人说:“就冲你到我家不嫌脏,我就信你。”
李红艳办案有“三快”:快速领会案件的基本情况,把握争议焦点;快速准确作出谁是谁非的判断;快速运用法律提出处理意见。曾专门去听李红艳审判的林西法院监察室钟主任说:“不得不佩服她,让当事人畅所欲言,该她说时三言两语,切中要害,驾驭庭审的能力确实厉害。”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王洪柱律师曾因3个案子与李红艳有过接触,这些案子有胜有败。王律师言语切切:“做律师代理案件遇到李红艳这样的法官是一种幸运。”
一些当事人想通过送礼达到胜诉目的,个体户侯某把钱送到红艳家时,碰了壁。经再审,一、二审确有失公正,经合议庭合议,最终予以纠正。侯某服了:“没花上钱,照样赢官司。”
“赤峰不大,我不想因为这被人指脊梁骨”,红艳直言。(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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