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盟市传真 >> 赤峰
 
 

赤峰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5-09 11:37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4月25日,记者在赤峰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自今年4月1日起,赤峰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开展的一项旨在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在城市、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建立、完善和实施的全国性活动。2007年,市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了要求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函,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建了由知识产权、工商、文化、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食品药监和海关等部门组成的赤峰市行政联合执法大队,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目前,全市已有国家专利试点企业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自治区专利试点企业5家、国家农业园区1处、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处。全市专利申请数量累计达到1800件,商标注册数量达到1200多件。(文/杨睿赓 谢克)

来源:赤峰日报  
(编辑:大伟)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