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盟检察分院了解到,从今年5月至2009年11月,全盟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查办六类案件: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违法发放林木砍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二是土地资源、煤炭和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和电力资源、城市建设规划及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四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六是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通过此次集中查办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促进我盟依法开发能源资源,加快经济发展,为构建全盟“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效服务,营造良好环境。(文/朴耕 张桥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