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连浩特市将民政工作作为落实惠民、利民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逐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当地百姓撑起了一片“天”。
城乡低保救助是对困难弱势群体实施有效救助的一项重要措施,二连浩特市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0元,达到200元/月人。为有效解决贫困家庭因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生活造成的影响,对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发放15元临时生活补贴,并再次增加10元临时性补贴,为每户低保家庭发放燃气补贴30元,切实保障了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据统计,二连浩特市已保障人数15310人次,发放低保救助金187.8万元,月人均补差标准为122.6元。
面对去年春季遭受的沙尘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二连浩特市为各苏木、街道办事处、赛乌素科技园发放沙尘暴、干旱等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2.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棚圈、蔬菜大棚的维修、灾后重建等;为解决好受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民政局为格日勒敖都苏木216户489人受灾牧民发放7.5万元救灾粮油;针对二连地区气候变化特点,该局还提前开展春荒救助工作,共为362户1066人发放面粉、大米、食用油、御寒生活用煤等救灾物资38万元,保障了受灾农牧民冬令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
二连浩特市把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为300多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0万多元。并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为288名牧区低保对象交纳了医疗保险费,为32名城镇低保对象办理参保手续。今年初,二连浩特市民政局还完成了对城乡贫困家庭的调查工作,取消了救助起付线,扩大了救助覆盖面,提高了救助标准。在救助方式上,将原来的医后救助调整为医前、医中、医后救助。 (文/陈永平 边宇 刘海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