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乌海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降低援助门槛、提高队伍素质等措施,使法律援助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高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能力,切实履行了法律援助职责,累计受援群众达1000多人(次)。
乌海市法律援助工作起步于2000年,2003年正式组建了法律援助机构。到去年底,全市共建立了1个市法律援助中心,3个区法律援助中心,46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基本形成了三级工作网络。目前,我市共有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6人,兼职工作人员近100人,招募社会志愿者65人。
截至去年底,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余件,内容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交通肇事索赔等多个方面,为受援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近1000万元,特别是泰达制钠氯气泄露事故受害人援助案件、四川民工王习贵人身伤害索赔援助案件等典型案例,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去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两名同志被评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鲁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