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盟市传真 >> 通辽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通辽建设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8 10:18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市委副书记、市长傅铁钢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这为我们综治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对综治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更新的要求。

    多年来,通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工作基础。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连续14年荣获自治区先进盟市称号,特别是2004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地市的殊荣,受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的表彰。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安全稳定地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活动的实施意见》,2005年初,我市在全区率先部署开展了“建设平安通辽,争创内蒙古最安全地区”活动,提出用三年时间实现发案幅度明显下降、破案明显提高、群防群治工作明显加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政治更加安定、社会更加稳定、治安秩序更加良好、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文化环境更加健康、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五个明显”、“六个更加”的总体目标。三年多来,全市上下以平安通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在每年有五千多人参加的民意调查中,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均在95%以上。平安通辽建设已为全市人民所接受和认可。基本实现了“五个明显”、“六个更加”的总体目标。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通辽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实现率先崛起,争做自治区东部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通辽的关键之年。这些年来,在通辽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团结拼搏,通辽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2007年全市GDP达到550亿元,财政收入实现55亿元,经济发展已步入工业化中期的新阶段,全市与全国、全区一样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2008年确定了全市GDP达到700亿元,财政收入实现75亿元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这一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们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团结奋斗,同样也迫切需要一个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此,通辽市委、市政府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作出了继续开展新一轮平安通辽建设活动的重大部署,提出再利用三年时间构建“五个法治平台”,实现“十个位居全区前列”奋斗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通辽建设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要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平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设平安通辽,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通辽的重要保证。社会不安定、百姓不安宁,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平安与富裕同行,富民与安民并举,坚持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是综治工作的深化、创新和发展,是顺应民意、凝心聚力的务实之举,一盼发展二盼平安,这是全市310万各族人民的迫切愿望。我们要从“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的形势出发,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着眼,按照“八个牢牢把握”的要求,把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和谐因素作为新一轮平安通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我市“实现率先崛起,争做排头兵”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深刻分析、准确把握政法综治工作面临的有利形势和挑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做好应对更为复杂情况的准备,牢牢掌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主动权,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坚强有力的工作,不断把新一轮平安通辽建设引向深入。

    要进一步狠抓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齐抓共管是综合治理工作的核心,也是开展平安建设的关键。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和单位责任制。要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真正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要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要从权责利相统一入手,进一步规范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要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通过考评解决综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要加强调研,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分析查找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逐一梳理,深入研究,切实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在打黑除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打击邪教,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下功夫。要加大对科技防范的投入,提高技防水平,消除治安和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突出抓好农村牧区的平安建设工作,把农村牧区平安建设工作列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农村牧区的和谐稳定。

    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平安通辽,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进程,是一个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追求,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推进。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平安创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发展,不能停顿;只能提升标尺,不能降格以求。我们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一盘棋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找准切入点,找到结合点,积极投身到新一轮平安通辽建设中来,认认真真去做,实实在在去抓,使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上台阶、上水平。首先,要全面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组织协调工作。综治委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特别要加强对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日常监控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凡是工作被动,消极应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其次,要全面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设,充实领导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使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要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基层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切实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经费保障。按照自治区经费保障标准规定,在确保综治日常经费和政法部门建设经费投入的同时,将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项经费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经济发展较快,财政状况较好的地方,鼓励适当增加投入,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三,要全面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舆论宣传工作。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是面向社会,贴近基层的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形成全民参与的态势。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不仅要搞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更要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注重保持日常的宣传力度;不仅要在硬件上加大舆论宣传的投入,更要注重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在提高宣传层次和深度上下功夫;不仅要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上下功夫,更要在推广典型、创立“品牌”,提高知名度上下功夫。通过强有力的舆论宣传,在全市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综治和平安建设浓厚氛围。使平安建设扎根于千家万户,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发展必须稳定,平安才能和谐。我们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全面做好政法综治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通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通辽日报  
(编辑:)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