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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让农民放心看病有了保障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1-1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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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能在别人的搀扶下下炕了,55岁的村民苏明官怎么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这喜悦不仅仅是身体在一天天恢复,更重要的是看病所花的3万元药费,通过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5万元政府能给报销,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件高兴事。

    苏明官是和林县新店子镇好来沟的村民,今年元月份,突发的疾病让这个中年汉子起不了床。经医院诊断,他得的是颈椎损伤导致的四肢瘫痪,治疗费需3万余元。苏明官家有四口人,儿子在读书,女儿出门打工,他们老两口靠种地为生,微薄的收入难以支付高额的医药费。出于无奈,苏明官的妻子只好向亲戚朋友四处筹借,并贷了部分款用于治病。让苏明官全家没有想到的是,出院回到家,妻子拿着合作医疗本和住院单据前往和林县卫生局报销,在核实情况后,县卫生局将1.5万元补助金送到了苏明官的家里,在接过报销款的一瞬间苏明官泪眼滂沱。

    而苏明官只是呼和浩特市众多受益农民中的一个代表。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2006年我市开始在5个农业旗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土左旗、清水河县新增为国家级试点,和林县、武川县列为市级试点)。今年,我市又在9个旗县区全面推行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截至9月30日,全市参合农民获得住院补偿数共计10790人次,获得补助金额1202.5万元;获得门诊补偿数共计154343人次,获得补助金额275.7万元。

    市卫生局副局长赵永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民政策,自实施以来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这一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赵永和告诉记者,“新农合”之所以能快步发展,首先归功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市政府已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向人民群众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进行督办,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发展。其次,为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加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明白看病报销的办法和程序,消除疑虑和担心,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到乡、村及农民家中进行宣传,增强了农民自愿参与的主动性。其三,科学合理地制订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全市统一制定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的具体标准,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城区农民参合个人缴费部分为20元/年,农区农民参合个人缴费部分为10元/年,合理设置统筹基金和家庭账户,要求每户农民个人缴费部分不低于20%划入统筹基金,增强农民的大病统筹、互助共济的意识。其四,按照国家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加强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制度建设。其五,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全市统一对市区范围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报认定,签订协议,要求申报单位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让利于农民。赵永和说,正是实施了以上的多项优惠政策,才真正让农民群众看病从此有了保障。    (文/冯燕平)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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