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国税局了解到,全市有1.0324万户纳税人处在起征点以下,占全部纳税户的77.39%,年享受税收优惠1580万元。
随着巴彦淖尔市财政税收的发展,巴彦淖尔市国税局在税法规定幅度内,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000元调整为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由每月销售额1500元调整为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每次(日)销售额50元调整为200元。同时,巴彦淖尔市国税局按照“抓好三项重点,推动全面创新发展”的思路,2007年全面开展税收调查,夯实了征管基础,使税源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入库税收已突破1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