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呼和浩特首届"青春飞扬"街舞大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首府青少年德、智、体、美、劳与时尚运动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我市青少年的文化品位与艺术修养,展示当代青少年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体现呼和浩特现代城市气息,为建设民族文化强市营造良好氛围,中国·内蒙古首届国际草原文化节暨呼和浩特第五届昭君文化节组委会将举办"青春飞扬"街舞大赛。现将《中国·呼和浩特首届"青春飞扬"街舞大赛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内蒙古首届国际草原文化节暨
呼和浩特第五届昭君文化节组委会
2004年6月28日
中国·呼和浩特首届"青春飞扬"街舞大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首府青少年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使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兵(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刘菊茹(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伟(自治区团委宣传部部长)
冀晓青(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冀晓青(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刘卫江(自治区团委宣传部干事)
庞大庆(自治区团委宣传部干事)
程莉莉(团市委宣传部部长)
潘建军(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徐小杰(团市委学校部部长)
郭建宏(呼市青联秘书长)
张普刚(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潇
冰(团市委学校部副部长)
高心洁(呼市教育局团委书记)
韩权芬(赛罕区团委书记)
李国宏(回民区团委书记)
张建宏(玉泉区团委书记)
张立新(新城区团委副书记)
三、比赛时间:
2004年7月15日-8月9日
初赛、复赛:7月15-8月1日
决赛:7月7日晚8:00
四、比赛地点:
初赛、复赛:社区广场
决赛:新华广场
五、参赛资格:
1、热爱祖国,热爱内蒙古的有志青少年;
2、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3、青春无限,年龄有限,35岁以下;
4、具备基本的肢体表达能力,极具表现欲;
5、具有团队精神,对街舞文化有创新的激情;
6、自由组队男女不限;
7、非企业和产品形象代言人;
8、条件特别优异者,以上限制可以放宽。
六、报名办法:
1、本人持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04年6月15日-6月30日
3、报名地点:团市委宣传部
(呼市中山西路30号五楼514室)联系电话:6980933
七、报名参赛:
1、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在参赛期间的形象表演及活动有使用权。
2、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内容,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者,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组委会在收齐参赛者填妥的表格及资料后,将安排参赛者进行比赛,参赛者须按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比赛,逾期者按弃权处理。
4、参赛者必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接受《报名须知》所规定条款。
八、准备资料
1、报名表:限用本次大赛提供的报名表格式,全部填写真实资料;
2、相片: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5寸"全身"正面未化妆彩色相片或组合定型照一张。其他生活照数量不限;
3、资料录影带(如有最佳);
4、身份证明文件:
A、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B、学历证明复印件(以在读或已毕业的最高学历为准,在校生请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注:参赛提交资料不予退件,请自行保留底片和资料。
九、参赛规则:
比赛分为舞组合、舞技巧两类。
1、舞组合比赛规定:
A、参加此类比赛需以组合形式出现,每队不得少于2人;
B、参赛舞目两支,每支舞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两分钟;
C、有其他才艺者经评委审议后,适度加分,但不超过满分值。
2、舞之技巧类比赛规定:
A、每位参赛选手至少要准备3个技巧;
B、节奏伴奏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C、表现组合技巧时可自行申请援助;
D、有其他才艺者,适度加分,但不超过满分值。
十、评分标准
1、组合类评分标准:
A、舞台风格与表现力(2分);
B、舞蹈整体齐度、力度(2分);
C、舞之创意度(2分);
D、形象造型与舞风搭配度(2分);
E、人气支持度(1分);
F、才艺表现(1分)。
2、舞之技巧类评分标准:
A、原创性(2分);
B、动作美感(2分);
C、舞台节奏感(2分);
D、表现力与控制力(2分);
E、才艺加分(1分);
F、难度加分(1分)。
十一、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街舞大赛是中国·内蒙古首届国际草原文化节暨呼和浩特第五届昭君文化节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次活动作为展示我市青少年良好精神风貌的有利机会,为建设文化强市营造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此件的要求,精心准备,广泛动员,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