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肉羊养殖产业,近日,武川县可镇党委、政府做出决定,除完成县政府下达20个养殖示范大户、2个规模示范养殖场指标外,由可镇财政拿出10万元,重点对2006年以后发展的100户肉羊养殖大户进行以奖代补。
具体奖励补贴标准是:一是符合“四配套”要求,棚圈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养羊100只以上、有青储池窖、种草30亩以上,奖励1000元。符合要求达到200只,奖励2000元,以此类推;二是必须完全舍饲,如果在项目区放养被发现一次,不予奖励;三是年底前通过镇政府组织人员严格验收,符合以上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该县旨在通过以奖代补,进一步调动农民养羊的积极性。(文/刘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