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笔者从和林县政府办了解到,今年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财政按照40:20:10:10的原则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助,补助标准调整到人均80元,加上农民个人自筹部分,达到90元。和林县还对去年出台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充实和完善。新方案更加兼顾了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更加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入开展。
据了解,和林格尔县新农合基金实行四维一体式的管理模式,即:乡镇筹钱不管钱,财政部门管钱不用钱,医疗机构用钱不审钱,合管办审钱不见钱。同时实行报销前的监督公示和报销后的宣传公示,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示一例、报销一例,对举报查实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一律不予报销。县合管办实行适时监督和调查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在县医院委托专人现场适时监督,其他医疗机构随机深入村户进行抽样核查。县合监会定期听取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及使用情况汇报,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基金全部、合理地用到患者身上。
今年,全县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拿出263万元(按参合人员人均20元安排预算),对纳入特殊慢性病范围的3类18种特殊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费用进行补偿。新增对部分传染病患者、连续三年以上参合户、采用中医中药治疗的患者提高补偿比例的优惠政策。对门诊治疗费用较大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及尿毒症透析费用,年终累计并按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予以补偿。年终基金节余率超过规定要求一定幅度后,将启动二次报销,再次受益广大参合农民。(文/李云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