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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呼和浩特市一家婚纱摄影店在宣传活动中,打出“2008年中国奥运世纪奥运某婚纱摄影新派贵族店隆重推新:10大主题8大特色,舞动奥运年,花轿送新娘”等擅自使用奥运内容的宣传广告词,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工商分局西街工商所查获。 工商所进行立案调查时证明,该商家在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情况下,擅自发放宣传单广告。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工商人员对这家婚纱摄影店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李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