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回民区海拉尔西街小府路清和家园小区15号楼60岁的亢翠兰,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自己真是太幸运了,赶上了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好政策,不仅自己得病能够得到救助,孩子上大学也能够得到救助。“我感觉很幸福,自己并未给社会做出多少贡献,却得到政府如此多的关怀,心里真是有些过意不去。”亢翠兰反复说。
亢翠兰由于患上癌症而丧失了劳动能力,2007年,她享受到大病医疗救助金2000元。亢翠兰全家共三口人,丈夫赵志强已经72岁,古稀之年的赵志强身体非常健壮,平时靠摆地摊维持全家人的生活,女儿赵楠今年20岁,在内蒙古科技大学读大二,2006年赵楠也享受到应届贫困大学生救助金2000元。
亢翠兰告诉记者,从2002年11月开始,他们全家就享受到了政府的低保待遇,现在每月能领取653元。去年10月,又一个好消息传到亢翠兰家里,政府为她提供了一套54平方米的廉租房,也就是现在居住的这套崭新的楼房。“以前我们全家一直每月花100元租住在大庆路的一间10平方米的平房中,当时政府还给我住房补贴,现在又为我提供了条件这么好的廉租房,我们别提有多高兴了。”亢翠兰一边让记者看她新长出的头发,一边说,自从搬进新居后,她的身体就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化疗后掉光的头发又重新长了出来。
像亢翠兰一家一样得到政府医疗、教育等救助的家庭还有很多。据了解,目前呼和浩特市已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为基础,以城乡医疗、教育、取暖、廉租住房补贴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救助体系,可多方面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困难。在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63条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再次被提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其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等更是成为改善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呼和浩特市还要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医疗救助对象延伸到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之外的城乡低保边缘人员,救助病种也将扩大到大病之外的常见病、慢性病。今年,城市医疗救助最高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农村医疗救助最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市民政局局长张俊江告诉记者,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2005年,呼和浩特市就全面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同年5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市四区确定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地区,同时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救助困难群众85672人次(其中资助参合79381人),发放救助资金1252.77万元。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将于5月初出台《呼和浩特市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度的意见》,新的医疗救助政策要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让困难群众有病敢看病、能看病、看得起病。在教育救助工作中,呼和浩特市从2005年开始对低保家庭中当年考上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学生给予2000元的入学补助,同时对往届贫困大学生本人给予全额低保救助。三年来已通过民政部门救助贫困大学生3264名,发放救助金642.8万元,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今后,呼和浩特市还将在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改善民生63条中的各项民生工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医疗、教育、住房等实际困难。同时加大救助资金投入,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救助支出比例,规范各项救助资金的管理,督察资金的用途,增加救助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张俊江说。 (文/海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