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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旅游如何玩得开心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4 11:23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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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您收拾行囊,准备游山玩水之时,请稍稍浏览一下本报记者连线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由执法人员对照旅游投诉典型案例提供的友情提示,或许对您出行有所帮助。

    案例一:游客到内蒙古游玩时,听信一无证黑导的安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拼团到一正规旅行社,由于之前只是口头达成协议,结果在草原说好住豪华蒙古包却改为普通包,说去响沙湾却换成其他景点。看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是投诉到有关部门维权。

    出招:分析案例,出现违约现象主要由于选社时出了问题。如果您准备选择旅行社出游,最好亲自到旅行社的营业场所咨询和报名,这样可以通过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查证其是否通过年检和它的经营范围。不要听信无组织的、个体的,以街头或上门等形式推销的旅游线路及报价,更不能与社会上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业内称“黑社”和“黑马”)进行旅游交易,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二:一家3口由某家旅行社组团去北戴河旅游,旅游期间原定的空调车改为普通车,最后一天行程,标准间换成普通房间。游客认为服务标准降低了,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出招:准备出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签约时,消费者要看清合同中载明的费用、日程安排、服务项目、交通工具及住宿、用餐标准、购物次数、娱乐安排、保险金额、导游服务、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如有特别约定,应有文字性的补充条款。

    案例三:参加某旅行社的草原一日游时,由于旅行社没有按条款履行协议,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游客要求退赔经济损失。

    出招: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应明码标价,质价相符。游客交纳团款后应索要加盖旅行社财务用章的正式收款凭证;在景点若有现付款或自费的活动项目时,要与经营者直接结算。在游览过程中,游客应注意收集、保留各种有关资料和证据(如合同、各种票据等),一旦发生争议或纠纷,它将是解决纠纷的有效依据。

    出游前,旅游执法人员建议游客最好通过旅行社加投一份“旅游意外伤害险”,这样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或财物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再加上旅行社责任险,会让您的出游“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