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12月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若干意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改善民生。《意见》出台后,引起了自治区主要领导的重视,自治区领导储波、任亚平等先后做出了重要批示,《意见》出台也得到了中办、国办联合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困难弱势群体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认为这个文件得民心、顺民意。《意见》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信心和决心,是我市着力改善民生,努力使全市各族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大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改善民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日前,市委常委、秘书长兰恩华在新闻通报会上就《意见》出台的背景、过程、意义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通报。
兰恩华说,《意见》是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大背景下出台的,是我市推进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首府建设阶段性目标的需要,是全市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愿望,也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首府的要求。他说,2006年召开的第十次党代会上,市委完整地提出了构建和谐首府的努力目标和任务,把和谐首府建设提升到新的更高的水平。从2005至2007年,为了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结合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我市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让发展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人民群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意见》的出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近两年,我市经济社会始终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提高,200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118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1.3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1687元,折合7000美元;财政总收入154亿元,比2003年增长113.5亿元,增长了2.8倍,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逐步完备,城乡一体化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化率明显提高,这些,为改善民生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兰恩华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推进和关注民生作了重要论述,指出要突出解决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五个方面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2007年11月17日至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工作期间,深入到我市进行了视察,并就民生工作作了重要指示,指出: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所在,民生问题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迅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召开八届四次全委会,自治区主要领导就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了重要指示。11月22日,市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并重点就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23日,市委下发了《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我区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切实把十七大精神充分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随后,市委、市政府两个办公厅成立了《意见》起草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出台了《意见》的草稿,并分别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民主党派征求意见会,多方面征求意见,六易其稿,然后提交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反复讨论完善后形成。2007年12月7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向全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若干意见》,并在媒体上进行刊发,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信心和决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狠抓民生工作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抓民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意见》的出台,使全市的关注民生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便于落实、便于督促检查,形成制度化、程序化、具体化。
《意见》的主要内容涉及就业、社保、农民增收、教育、医疗、住房、宜居水平、社会文明、社区建设、平安首府建设十个方面共63条,各项措施遵循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便于操作、便于落实的原则。《意见》的主要特点是: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报告中提出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五个方面的内容;突出体现了胡锦涛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我市对改善民生所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自治区八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意见》符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等方面提出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根据呼市实际,《意见》在社会保障方面做了有益的创新和探索,如十七条提出“对于市四区内70岁以上无社保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特殊补贴100元”,走在了各省会城市的前列。
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兰恩华说,《意见》的制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首府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关注民生作为2008年工作的重点;要紧密结合实际,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大对《意见》的学习宣传力度,让全市人民、特别是弱势困难群体了解这一文件;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落实《意见》的各项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使民生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力地促进首府和谐稳定。 (文/高翠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