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尔多斯市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在3月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入4月份以来,由市规划局、建委和国土资源局组成的市违章建筑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加强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
4月上旬,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共查处各类违章建筑85处,建筑面积5093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27处,建筑面积875.22平方米;说服当事人自行拆除19处,建筑面积901.73平方米;停工20处,建筑面积2253.76平方米;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19处,建筑面积1062.29平方米。此外,共拆除大型户外广告5处阿大线两侧2处、阿镇镇区3处;拆除违法墙体广告170处,灯箱22个。包茂高速公路东胜段、东康线剩余的26处违章广告牌匾已拆除17处。
目前,各旗共查处违章建筑62处,共计4871平米。现已拆除违章建筑11处,拆除面积1760平米,下达《停工通知书》5份,其余违章建筑已停止建设。查处违章广告牌匾121处,其中包茂高速公路达旗段再次拆除27处违章广告牌匾,已责令其他广告牌匾的有关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109线鄂旗段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对40处违章广告牌匾的处理方案。
另外,各旗对城镇建成区内占用公共巷道、出口的建筑物及临时建(构)筑物和街路所建违章广告牌匾正在进行清理,均已取得一定成绩。 (文木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