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鄂尔多斯市的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汽车越来越多地走入了平常百姓的日常生活,每逢周末、假期的时候,家人驾车旅游成为东胜人新的一种生活方式,为抓住这一商机,鄂尔多斯市涌现了许多的汽车租赁公司,但由于一些经营中的不规范,给犯罪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近日,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过十余天艰苦细致地侦查,破获一利用租车抵押骗取借款的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为受害方追回汽车25辆(价值约370万元)。
2008年3月27日,东胜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称:2008年2月28日至2008年3月3日卢某从泰通汽车租赁公司租汽车5辆,后交给朋友刘某将车抵押,后刘某、卢某逃匿。
2008年3月28日,东胜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并对此案立案侦查,马上锁定犯罪嫌疑人,很快民警获取到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可能在鄂旗。大队长刘建平迅速与鄂旗警方联系,并很快组织民警赶赴鄂旗,在鄂旗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卢某、叶某、尚某抓获。经审查:2007年8月至2008年3月,刘某伙同卢某、叶某、尚某等人冒充警察先后从鄂尔多斯市泰通租赁公司等7家汽车租赁公司租用汽车27辆(价值约392余万元),租出汽车后由刘某将车开到鄂托克旗抵押给别人,后刘某等人逃匿。大队在审查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得知,刘某等人已将车全部抵押,抵押给鄂旗等地放高利贷的人。得知这一条重要线索,大队马上制定方案,一方面搜集线索,另一方面迅速组织民警赴鄂旗、杭锦旗、乌海等地,大面积地展开搜索工作。经过民警11天的辛勤努力截止4月8日,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中的3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逃),已追缴回汽车25辆。 (肖华 张青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