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市纪委监察局围绕规范人事、财政资金、财政投资项目、资源、政府采购公务支出管理和全面实施阳光政务等监督重点,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在具体工作中,市纪委监察局一是强化监督,规范从政行为。采取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4月份,与市政府法制办、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将各部门行政权力清理、职权目录编制、流程图制作、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和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作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提出批评;对于只顾部门利益不顾大局的,要责令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纠正;对需要实施行政问责的,要坚决进行行政问责。将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与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结合起来,通过专项监察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从政行为。
二是从严执纪执法,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规范人事、财政资金、财政投资项目、资源、政府采购、公务支出等方面的管理,全面实施阳光政务,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逐步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逐步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组织考核。(邵新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