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准格尔旗积极开展扶困助学工作,在自治区率先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出台《准格尔旗困难群体子女考入高等院校资助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就学权益。一是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生资助政策。2007年秋季,准格尔旗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按每生750元的标准,向987名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发放助学金74万元其中中央承担资金39万元、自治区承担资金5万元、旗财政承担资金30万元,截至2008年1月13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了受助学生的手中。二是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救助工作。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开展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工作,在对全旗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年发放助学贷款24万元,资助29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此外,乡苏木镇财政投入资金168万元,机关团体个人捐赠38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098人次。 (梁四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