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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整体提升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1-15 11:13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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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国瑞


    我市检察机关从2001年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检察工作主题,深入实践“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要求,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 一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35人,提起公诉10698人,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显著提高。从2005年起,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和公诉工作连续两年考评位居全自治区盟市检察院前列。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提出检察建议、参与重点治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等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事犯罪的发生,市检察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并荣获2006年度自治区党委、政府综治工作“长安杯”荣誉,成为全区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 二依法办案、注重预防,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市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75件317人,其中查办大要案8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从2004年起,有罪判决率达到了100%,撤案率下降为零,不起诉率从2001年的81.6%下降到2006年的3.8%。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设立了专门的预防机构,从2004年起,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连续三年考评位居全自治区盟市检察院前列,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认可,在全市2001年至2006年“十大法制事件”、“十大法制人物”评选活动中,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执法为民等方面的三起事件入选“十大法制事件”,一名反贪侦查干警入选“十大法制人物”。

 三强化监督、促进公正,诉讼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35件、不应立案而立案2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221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225人、追诉漏罪311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85人,不起诉80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04件,法院改判40件,刑事改判率从2001年的35%提高到了2006年的7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44件,法院改判58件、调解处理34件,民事行政案件原判改变率为80.7%;共纠正违反规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233人次,纠正超期羁押145人,2004年后全市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情况,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项表彰。从2005年起,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所检察工作连续两年考评位居全自治区盟市检察院前列。以息诉罢访为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办理各类涉检信访案件,维护上访申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处理各类涉检信访案件225件,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1254人次、批办案件1124件,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息诉罢访率逐年提高,从2005年至今,全市检察环节无进京信访案件,从2006年至今,全市检察环节无到呼信访案件,实现了检察环节进京到呼的“零上访”,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的专项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