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准旗政府为全旗少数民族实施“晚年阳光工程”和“暖居工程”,惠及全旗7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无业少数民族老年人1066名、少数民族城乡低保家庭872户,共发放资金60.08万元。
近年来,随着准旗经济发展的加快,准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的民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2007年,准旗政府实施少数民族“暖居工程”,为准旗少数民族农村低保户和城镇无业户在全旗补助标准基础上增补了取暖费200元,其中城镇372户、农村500户,每户200元,共17.44万元。
在此基础上,在全旗少数民族中实施“晚年阳光工程”,70周岁以上的农村和城镇无业少数民族老年人,在全旗统一发放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400元,共发放生活补助金42.64万元。(郑颖、张乐、闫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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