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路桥是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快速发展而涌现出来的一家新型民营企业,也是鄂尔多斯市第一家具有先进办企理念,独特企业文化,鲜明企业风格的民营企业。它的涌现代表了目前鄂尔多斯民营企业的最高水平,是鄂尔多斯市民营企业的典范。站在更高角度看,东方路桥的实践,也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做了一些从理论到实践的深度探索与回答。同时,也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一份极有价值的实践例证。
一、基本情况
东方路桥集团是一家以路桥建筑业为主,同时兼营能源、电力、铁路、生态、房地产等业的民营企业集团。1997年12月,集团公司创立了第一家企业东信公司;1999年3月,创立了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3月,正式组建了东方路桥集团。到2004年底,集团公司共有子公司、成员企业和联营公司16家,总资产18亿元,净资产3.9亿元;拥有员工621人。
2001年,企业获得了ISO9001国际认证,连续被开户银行评为“AA+”和“AAA”级诚信企业。2004年,获得公路施工总承包国家一级资质证。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丁新民曾被评为“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集团公司也曾先后荣获“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全区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区诚信纳税先进企业”。企业被《福布斯》中文版评为2004年“中国民企慈善榜100名”第85位慈善企业。
二、主要做法
(一)以思想立企,坚持共同富裕理念。
创立伊始,企业就将“要办一个有思想的企业”的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意即办企业一定要明白办一个什么样的企业,或者说要明确办企业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是只为少数人发财致富提供一个舞台,还是为全体企业员工的共同富裕而创造一个平台;是一心只为了“利润”二字,还是在利润之上还有更高的追求。对此,东方路桥做了明确回答,东方人办企业要将共产党人的基本宗旨作为自己的办企业宗旨,即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丁新民说:“用我的话来说,就是要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由此,企业确立了自己的发展战略思路,“以党建工作为统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提升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科技实力和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企业做这样选择的理由是:第一,它具有价值的崇高性,目前,再还没有哪一种理论具有如此高尚博大的胸襟,能够发布共同富裕这样的宣言,东方人办企业不是为了少数人致富,而是要让全体员工发财,进而让跟随企业干活的民工也发财。同时,东方人办企业不只是为了企业自身发展,还要积极回报社会,扶贫济困;第二,它具有内涵的科学性,“多数人”理论具有永恒的真理性,东方人办企业不只是“一朝得利,草率收兵”,而是要办一个百年长寿企业,面对一个要经百年考打的企业来说,其战略性核心竞争力,即是多数人的利益问题;第三,它具有接受的基础性,它符合广大员工的基本意愿,它的一整套理念也最为广大员工熟悉,接受起来也较之其他任何理论更为容易。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合理的分配原则。
东方路桥一开始就是一家以公司化模式而建制的民营企业。8年来,他们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使这种公司化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在本企业中逐步走向健全与规范状态。在一些重要方面还结合企业自身的理念,做了一些新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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