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政策以超长期特别国债为重要支撑,通过“统一范围、降门槛、优补贴、强监管”多项举措,统筹推进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
设备更新领域在原有工业、能源电力等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等民生与安全领域,还将线下消费商业设施纳入支持范围;针对中小企业优化申报条件、降低投资额门槛,助力其技术升级;同时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替代,优化12类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品类,适配农业生产与绿色交通发展需求。
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推出汽车、家电、数码智能产品等多品类补贴方案,中央与自治区按95%、5%比例共担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资金。汽车消费领域,个人消费者报废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享车价12%(最高2万元)补贴,购买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10%(最高1.5万元);置换更新新能源乘用车与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车价8%(最高1.5万元)和6%(最高1.3万元),每人限享一次补贴。
家电与数码产品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等6类1级能效家电,按最终售价15%补贴,单件最高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手机、平板等4类数码产品(单价不超6000元)同样享受15%补贴,单件最高500元。
此外,政策还提出完善再生资源三级回收体系,支持供销社延伸基层回收网络,鼓励 “互联网+回收”“互联网 + 二手” 模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盟市建设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打通“换新”与“收旧”链路。(记者 张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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